關(guān)于緩繳涉及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部分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的通知
淮供水字〔2022〕58號
公司所屬各部室、各子公司:
根據(jù)財政部、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號文件精神,為減輕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負擔(dān),支持實體經(jīng)濟發(fā)展,現(xiàn)就緩繳涉及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有關(guān)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,對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應(yīng)繳納的《涉及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緩繳清單》內(nèi)收費項目,自應(yīng)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,不收滯納金。
二、各部室、各子公司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,切實落實緩繳政策,確保政策落地見效。
三、監(jiān)察審計部負責(zé)對該通知事項進行督查。
特此通知。
淮北市供水有限責(zé)任公司
2022年10月11日
附件:涉及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緩繳清單
附件
涉及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
緩繳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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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序號  | 
			
				 部門  | 
			
				 緩繳項目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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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  | 
			
				 
 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門  | 
			
				 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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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2  | 
			
				 電信網(wǎng)碼號資源占用費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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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3  | 
			
				 
 自然資源部門  | 
			
				 耕地開墾費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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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4  | 
			
				 土地復(fù)墾費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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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5  | 
			
				 
 
 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shè)部門  | 
			
				 污水處理費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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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6  | 
			
				 生活垃圾處理費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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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7  | 
			
				 城市道路占用、挖掘修復(fù)費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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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8  | 
			
				 
 水利部門  | 
			
				 水資源費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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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9  | 
			
				 水土保持補償費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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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0  | 
			
				 
 農(nóng)業(yè)農(nóng)村部門  | 
			
				 農(nóng)藥實驗費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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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1  | 
			
				 漁業(yè)資源增殖保護費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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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2  | 
			
				 林業(yè)和草原部門  | 
			
				 草原植被恢復(fù)費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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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3  | 
			
				 
 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  | 
			
				 藥品注冊費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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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4  | 
			
				 醫(yī)療器械產(chǎn)品注冊費  | 
		
	
(共印4份)